晚清之大国崛起 第0040章 钦县誓师
作者:鱼俱罗的小说      更新:2017-11-30

    誓师大会,原指祭祀礼毕,出征的军队有誓师典礼,一般是将出征的目的与意义告知将士,揭露敌人的罪恶,强调纪律与作风,也就是一次战斗前对部队的动员和教育。

    两日后,在钦县广场上如期举行了誓师大会。

    从广西及广东一部分各地而来的大汉军,接到上面的命令后,立刻马不停蹄地朝着钦县赶来。路途遥远的,干脆携带两天的干粮,日夜兼程,因为大汉军目前少马,广西地区目前的马大多集中在骑兵团,连一些军官都没配备到马匹,一下底层的士卒可想而知。

    几乎很多士兵都是靠着双脚走的,翻山越岭,好在他们都习以为常了,并没有抱怨什么。

    11月11日,风和日丽,偌大的钦县广场上已经是人头攒动,空间极大的广场此刻被挤的水泄不通,每个大汉军的士兵都有序地在基层军官的带领下,踏着整齐划一的脚步入场,到达指定位置站好。

    根据叶重的指示,每个大汉军的士兵都必须配备枪械和军装,按照他的说法,枪械是用来保证士兵的生命安全跟战争的胜利的,而军装,则是用来标志一支军队的荣誉感,以及士兵们对于军政府和他叶重的信赖与拥戴。以自己身为大汉军的一名战士而感到偌大的荣耀。

    叶重对于军队化建设十分重视,类似喊口号、拔河什么的都会如期举行,早在攻占钦县的时候,他就要求各地的豪商招人手在作坊里日夜赶工,做出几万套军装出来。

    大汉军的军装很朴素,但是很精神抖擞,穿在身上整个人的气质都大不一样了。

    “诸位战士,诸位大汉军的战士,你们很多人可能都没见过我,也不认识我,但是一定都听说过我的名字,我是叶重。”以这样的开场白,叶重开始在高台上对着大喇叭,冲着高台下面数万的大汉军战士发表自己的演讲。

    听到这话,高台下的战士都无一不露出炽热的光,抬起头,紧握着拳头,在上面的是他们忠诚的对象,他们必须要紧紧地团结在这个男人的身边,矢志不渝地追随他,才能功成名就,得到属于自己的荣耀。

    叶重道:“你们之中,有的是跟着我从凤凰山上下来的老弟兄,有的是从清军那边投降过来的,有的是在红巾军打下钦县以后跟着我的,或者是从四方而来的绿林好汉,但是更多的,是广西本地的良家子弟。几个月前,你们还是手里拿着锄头碌碌无为的农民或者平头百姓,面朝黄土背朝天,没有我,没有现在的大汉军,你们可能就会这样默默无闻的过完一生!平平安安的过完一生!”

    “跟着我叶重打天下,有一个大义的名分,什么是大义?民族大义,家国大义,都是大义!”叶重声情并茂地道,“两百多年前,崇祯帝吊死煤山,建奴也就是现在鞑清的祖宗,建奴铁骑入关,烧杀淫掠,无恶不作,具体的情形前些日子我已经命人以公告的形式公之于众了,你们可能心里都知道,心里都清楚,我问你们,你们的祖宗几代以上,难道就没被鞑清迫害过么?偌大的华夏,四万万人口的民族竟然被一个不到百万人口的民族统治着、压迫着、奴役着,难道你们就感到一点羞愧吗?

    你们谁没被鞑清迫害过?田地税、人头税各种税收的名头七七八八,官绅串通一气,官逼民反,西南地区为什么那么多的土匪就是因为这些贪官污吏,就是因为这个腐朽的国家,腐朽的朝廷!”

    叶重顿了顿,然后大吼道:“我叶重,就是上天派来惩戒这个腐朽王朝的‘天选者’!诸位战士,你们之中绝大多数都是汉人,也有不少的壮族人、苗族人,我叶重并不是一个‘皇汉主义者’,不想搞什么民族歧视,在我的眼中,每一个民族都是平等的,都是属于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的。

    诸位战士,我汉族自古以来多灾多难,五胡乱华,汉家衣冠南渡,中原百姓十室九空,汉人数量锐减到几百万,几乎灭绝;随后的五代十国至宋一带,契丹人雄霸北方,残害北方的汉人;金人后来居上,靖康之乱更是把中原腹地都让了出去,又是华夏的的大浩劫,无数汉人被压迫,有苦无处申诉。到了宋末,蒙元直接灭了南宋朝廷,取代了几千年来华夏根深蒂固的汉人政权,汉人由此沦为‘四等人’,菜刀都被管制,人命的价值连一头牲口都不如。

    呜呼哀哉,建奴入关,对我汉人大肆屠杀,将有骨气有血性的汉人都杀掉,余者皆奔走,剩下的都把这种血性这种骨气都丢了或者都埋到骨子里去了。诸位,我们汉人祖祖辈辈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现在被异族侵占,难道我们不应该抢回来吗?你们家里的财物被劫掠了,难道不应该拿回来吗?”

    “杀!杀!杀!”很好,大汉军的士气空前的高涨。

    元朝对汉人实行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政策。

    还记得那三大恨吗?汗人结婚时洞房花烛夜新娘子先让蒙古人玩,汉人都摔死自己的第一胎孩子,十户人用一把菜刀,年龄大的直接让你躺棺材等死。

    一个是分等级。居住在当时中国境内的人分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包括原来蒙古各部的人:第二等是色目人,包括西夏、回回、西域以至留居中国的一部分欧洲人;第三等是汉人,包括契丹、女真和原来金统治下的汉人;第四等是南人,指南宋统治下的汉人和西南各民族人民。元统治者把色目人列为第二等,是因为要提高回回上层分子的地位,使他们成为蒙古贵族统治的助手。把汉族分为汉人和南人,则是为了要分化汉族人民,削弱他们的反抗力。

    一个是统治机构,元朝政府采取各种方法来固定这些民族的等级。在统治机构中,长官和掌权的官吏都是蒙古人或色目人,其次才是汉人,而南人在宋亡后的一个长时期内,几乎很少人在中央作官。

    地方的官吏达鲁花赤一般也由蒙古人担任,并规定色目人作同知,汉人作总管,同知、总管彼此互相牵制,都要服从达鲁花赤的指挥。

    在军队组织上,有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和新附军的区别。出兵时各军参差调用,而以蒙古军为主力,军权都掌握在蒙古军帅的手中。

    在刑法上,规定蒙古人、色目人和汉人分属不同的机关审理,蒙古人殴打汉人,汉人不得还手,蒙古人打死汉人只流放北边充军。又规定汉人、南人不得聚众败猎和迎神赛会,不得执弓矢,甚至连养狗养鹊鸟都不许可。

    在征敛方面:如括马,蒙古人不取,色目人取三分之一,汉人、南人则全取。

    此外,在《元典章》中纪录的很多法令,都是针对汉人、南人制定的,并且指出蒙古人不受这些法令的约束。但是这种民族歧视的政策对于某些投靠蒙古统治者的汉族大地主是不适用的。

    元朝的法令禁止汉人执弓矢,元世祖却对汉宫汪惟和说:“汝家不与它汉人比,弓矢不汝禁也,任汝执之”。有些很早就投靠蒙古统治者的汉族地主,如大兴史氏、易州张氏、真定董氏等,在元朝的地位和待遇都与蒙古贵族相差无几。

    相反的,许多蒙古族的下层人民也没有享受到所谓统治民族的特权。草原上的蒙古牧民,在繁重的军役和租赋剥削之下日趋贫困,甚至破产流亡。

    到了元中期,灭了南宋后,把屠杀后幸存下来的南方汉人大量赏赐给各蒙古族人,作为其农奴,世代不得翻身。

    因此元末的汉族起义,以南方汉人为主要力量,最终也是历史上首次从南方顺利打往北方。基本上元对汉族的管理政策是,严格限制并控制汉族人的思想及行为,对大部分汉族人尤其是南方汉人施行奴隶制。

    这种严重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政策,导致了元朝后期民族和阶级矛盾的日益激化,最终,引起汉人兵变而亡国。

    “时势造英雄!我叶重向你们保证,将来打下了江山,论功行赏,你们一定能获得自己应得的那一份,封妻荫子,福泽后辈,让后人都知道自己曾经有那么一位祖先跟着叶大帅,加入了大汉军打过无道的大清!”

    “吼吼吼!……”

    “建功立业的时机到了!战士们,张之洞率领的清军正在朝着我们根据地进发,来势汹汹,我要你们拿起你们手中的武器,把这些冥顽不灵的清狗统统消灭掉!”

    “杀杀杀!……”

    “出发。”

    随着叶重大手一挥,在场的大汉军阵型一换,在底层军官的带领下,许多士兵都向后转,然后有序地离开了钦县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