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府俏阎君 上架感言(不计入VIP字数)
作者:阿波罗酱的小说      更新:2018-01-13

  各位书友大家好,这是我正式写的第一本书,也是人生的第一次上架。所谓上架感言,是写给大家,更多的也是写给我自己。

  在我4岁的时候,我就开始跟父母分开住了,我一个人住在他们隔壁的一间小屋里,跟父母之间有一个门,上面没装门板,简单地挂了一个小门帘。门帘上印的是米老鼠和唐老鸭的卡通形象。

  每天晚上我睡觉前,父亲都会到我房间给我讲《米老鼠和唐老鸭》的故事,我父亲会讲这个,并不是因为他看过漫画或者书籍,而是全凭着生活经验和自己的想象,看着一张小小的门帘上两个静态卡通人物编造的。甚至在故事里还出现过唐老鸭下地干活,米老鼠去给他送饭的情节。

  但我当时完全不知道这些全是父亲编的,而是听得津津有味。我父亲跟我说每天晚上给我讲一集,但是每天我都缠着他再讲一个、再讲一个。因此往往到最后被我逼得搜肠刮肚、绞尽脑汁,仍然不能满足我听故事的瘾。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场景,可能就像是现在我被书友们催更一样吧。

  父亲好不容易脱身之后,留我一个人躺在黑暗中,看着月光下布帘上的米老鼠和唐老鸭,自己的小脑瓜中长出了一茬又一茬的问号。

  “米老鼠给唐老鸭送饭,罐子里到底装了什么呀?”

  “米老鼠家里养的猪什么时候生小猪仔啊?”

  “米老鼠去卖粮食,唐老鸭用假秤坑他,他是怎么发现的呢?”

  “……”

  因为老缠着父亲给我讲故事,他实在没故事可讲了,就给我买书。或者是上街卖菜的时候,把我丢在他在新华书店工作的老同学那里,我坐在地上一看就是一整天。天快黑的时候,父亲才过来把我领走,回家的路上,我坐在自行车前面的横梁上,父亲问我:“今天都看了什么书啊?”

  我开始喋喋不休地给父亲讲我这一天看到的故事,有的能记得,有的就忘了,忘了的就自己接着往下编,编着编着就跟记得住的下一个片段接上了。

  小孩子一般都讨厌午休,我也不例外。在童年炎热的夏季,躺在凉席上,被吱吱呀呀的风扇吹着,听着外面知了没完没了的叫。

  我当然没睡着,把郑渊洁的《故事大王》藏在枕头下面,然而,这一切都逃不过父亲的火眼金睛,于是他总是会找到我藏书的地方,把书给没收了。当时我很生气,心想:“你能管得了我看书,还能管得了我想象不成?”于是自己就开始看着天花板上水泥的纹路开始想象,一会儿想到鲁智深,一会儿想到孙悟空,一会儿又想到我的老朋友,米老鼠和唐老鸭。就这么想着想着,就把故事带进了梦里。

  上学期间,一直很喜欢上作文课,但是考试的八股文却怎么也写不好,因为自己总是发自内心地看不起那玩意儿,觉得那种东西根本就不配叫做文章。眼高手低的结果就是天天在语文课上跟语文老师抖机灵,闹得哄堂大笑,甚至让语文老师下不来台。但老师对我很包容,甚至私底下说我有才气,我知道了简直尾巴要翘到天上去了。觉得班级里面那些语文考高分的家伙们,简直“如同土鸡瓦狗,插标卖首尔!”

  大学期间看网络小说看得如痴如醉。特别是月关大大的《回到明朝当王爷》、老猪的《紫川》等,当时就曾经尝试过自己写小说,然而除了几个差强人意的短篇以外,什么像样的东西也没写出来。

  后来工作了,每当职场上遇到不如意的时候,就有“明朝散发弄扁舟”的想法,觉得想要放弃工作,写小说养活自己。但是总归还是要生存,于是到现在都还为了养家糊口,死皮赖脸地在公司干着,为了每个月能领到的那点微薄的薪水。

  自己也曾经写过公众号,但每天一个短篇小说实在不是正常人能够写出来的,所以在写了小半年之后,也就放弃了。

  后来写了一部《兽仙影皇》的仙侠,大概十万字左右的样子吧,因为回老家折腾房子之类的事情,慢慢地就太监了。也正是因为当时对自己没太大自信,因此这本书也就没有接受创世编辑的签约邀请。

  再到后来把公众号停了,在创世的科幻·灵异频道新开了一部书,就是现在的《地府俏阎君》了。本来叫做《风流地府俏阎君》,结果书名有敏感字,在签约的时候把风流两个字去掉了。

  说实话我是一个没什么毅力的人,要不然也不会到现在也没有减肥成功。但在《地府俏阎君》这本书上,我竟然爆发了我自己都想象不到的潜力。

  连着两个月的时间,每天下班以后码字,甚至由之前的每天一更,变成了现在的每天两更。甚至有的时候写着写着,会浸入到一种奇幻的境界,自己会跟着书里面的人物时而忍俊不禁,时而热泪盈眶。

  我觉得,这是热爱的力量。

  当然,我也清醒地认识到,我跟很多创世的大神相比,还有非常远的差距。在冲突的设置上、在剧情的节奏上、在爽点的铺垫上等等,我甚至还是一个小学生。但是我相信只要我坚持写下去,这些东西我都会有的。就像我跟一位前辈探讨写作技巧的时候,他不屑地对我说的那句话:“先写300万字,再来谈技巧的问题。”

  回到这本书,这是一部关于成长的书,关于一个平凡的小鬼,开创商界传奇,在被地府阎君们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奋起反抗,最终旌旗十万斩阎罗,一统地府十殿,成为千秋万世,唯一冥王的故事。

  在我的心底,我希望这本书记录的是主人公的成长,也是我这个小扑街的成长。

  如果你是以下这几类人,这本书会是非常适合你放在手机上长期追的一部书:

  1、对奇幻的情节、稍微无厘头的故事、适当有些基情的腔调感兴趣的书友;

  2、看腻了龙日天之类没有任何营养的单纯爽文,希望在看书的时候,遇到一些让你会心一笑的情节的书友;

  3、对小说感兴趣,甚至自己隐约有些想要尝试写作的朋友,你们可以从这部书上看到一个新手的成长,你们可以看到写作手法上从青涩到老练的过程;

  4、养成控。希望像养宠物一样,养着这部书,经常喜欢在留言区告诉我那个地方写得好,那些地方写得不够好,看着我在你的调教下一点点变成你想要的样子。这个过程,是拜读大神们的书籍所不会有的乐趣;

  5、其他对脑洞大开的灵异、轻恐怖题材感兴趣的朋友。

  这是我的第一本上架的书,同样是花钱看,大家没有全部选择大神们的成熟作品,而是还给了我这样的新人一些机会,鼓励我一步步地成长,因此我对大家非常感谢,而我报答大家的途径却不多,短期内,我更加勤奋努力地码字,到十一假期结束之前,保证每天三更。长期内,我认真研究和反思,虚心接受大家在留言区提出的每一个建议,不断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持续给大家带来更高质量的作品。

  也感谢创世这个平台,圆了我的写书梦。感谢编辑明月大大对我的帮助和指导。言尽于此,唯有勤勤恳恳、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