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刚外传 第1章 引子
作者:苍郎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长期以来,我一直在不自量力的苦苦思索着一个问题:人们为什么不仅会“拜金”,甚至都到了“主义”的地步?如果将此作为一个课题,这个课题对我来说确实还大了点,简直就太大了。但是,金钱却在无时无刻的左右着我们每一个人的行为,这是不争的事实。既然它是事实,就必然有其内在的联系,说起联系来问题似乎就简单得多了。因为,金钱也即人们俗称的票子,无非人类流通中为了图个方便而发明的一个小巧而精致的凭证而已,地球人似乎都知道:1948年蒋经国老先生前往上海“打虎”的故事,政治、经济动因太过高深,咱也说不出来,但哪怕一个连斗大的字都不识一个的流浪汉都能看得出来,当时的金圆券狗屁都不是!难道当时的金圆券就不是票子吗?no,no,仅仅只是当时的金圆券充当不了交换凭证的缘故。如此说来,人们对票子的喜爱,仅仅只是它背后隐藏着的财富而已,无须讳言,财富,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小小的窝头,那也是要靠劳动来创造的;也无须讳言,票子它就代表着财富。因此,人们喜爱票子,千方百计的去追逐、去累积票子,甚至去盲目的崇拜它,以至于到了主义的地步也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当我正在为我的这一伟大发现而沾沾自喜着的时候,一个声音却对我说:先生,任何事情总得有个度的,如果人人都去玩弄金钱,甚至到了人人眼里都只有金钱的地步,那人岂不是要被金钱吞噬掉了灵魂吗?我那可怜的灵魂吆,你将立足何处?正当我为我的灵魂不知所之而栖栖遑遑着的时候,另一个声音却对我说,先生,你错了,大错特错了。因为,任何事物都是有灵魂的,物之魂即主之魂,不是你的灵魂被你所据之物所驱逐,而是你的灵魂已被灌输到了你所据事物之中,犹如一把菜刀,庖丁拥之,其魂即庖厨,而绝非杀人一样。本来,任何事物的灵魂都是单一的、纯粹的,但是,主人多了,其魂也就慢慢的繁杂了起来,譬如金子吧,其原始之魂只不过稀罕高贵而已,是以,人人都想沾染它、占有它,这样一来它的灵魂也就慢慢的繁杂了起来:资本家拥之,给它注入的灵魂当然只能是资本,它就会不惜一切的为它的主子去追逐利润了;农民拥之,给它注入的灵魂无非一粒种子,它也能使五谷充盈起来;艺术家拥之,给它注入的灵魂也许仅仅只是一书、一曲、一画而已。如此说来,它的灵魂尚还是单一的纯粹的,可经不住被这么多的人来来回回的折腾,以至于它就忘记了自己真正的主人,也就道貌岸然的玩起深沉来了。不过,不管它如何的变幻自己的本来面目,它自己却是左右不了自己的,最终落在了谁的手里,它还得听谁的,换句话说,它最终的灵魂还是由它最后的主人之魂所决定的。你看你,票子呀金钱呀,啰啰嗦嗦一大堆,无非金之魂而已,金之魂乃人之魂,只不过你所据之金已灌输了别人之魂罢了,当你拥有了录入过别人之魂之金之后,就像伏地魔的魂器一样,它就会想方设法的左右你,甚至试图控制你,可你要明白,试图控制你的是你所据之物录入的别人的灵魂,而不是你所据之物本身。所以,只要你能对它重新录入了你的灵魂,那它的灵魂就又属于你了,到那时,就只有你左右它,而非它左右你了。还不明白?譬如说吧,当资本家将资本化身为慈善基金的时候,难道它就不能成为扶危济困的雪中之炭?就这么简单,何必大惊小怪。

  金之魂原来就是人之魂!当我终于弄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也就对咱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说过的那句人人耳目能详的话,对,就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句话,我也就对这句话多少有点明白了起来:正是这句浅显的、切中时弊的、饱含伟人睿智的时代名言,不光成就了我国三十多年改革开放的伟大辉煌,也正是因为这句话切中时弊,世人印象也最深,致使好些人忘了老人家对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整体设计。按我肤浅的理解,这句话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也谱写了个“激流三部(步)曲”:第一步就是敢于让一部分“能人”先富起来,以打破全国人民的思想枷锁,为全国进一步的改革开放奠定思想基础;第二步就是“先富带后富”,这句话有两层含义,一是“先富”对未富或拟富者在思想、行为上的带动作用,二是利用“先富”的资本积累,壮大民族工商业,带动全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第三步就是“最后实现整体富裕”了。说到这里,也许有人会问,你啰啰嗦嗦的一大堆,到底与金之魂有啥子关系呀?这个问题倒让我想起曾经流传在南方民间的一个段子来:“人人都知道南巡讲话的前半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却不知道后半句,让先富起来的人将没富起来的人都给弄死。”恶搞伟人名言着实让人难于承受,然而细按却颇有耐人玩味之处:说明了什么?能够说出这个段子的人,他仅仅看到了金钱被伏地魔的魂器所控制的一面,而没有看到它的新主人正在给它输入新的灵魂的一面呀,这也就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区别,只需将金钱中资本家注入的魂器拿掉也就行了,就这么简单。

  为了佐证这个观点,我开始在周围的人群中寻找了起来,甚至连我自己都不放过。也不知历时几载,终于在“久旱逢甘露”之时“他乡遇故知”了。感叹于“洞房花烛夜”正在遭受金钱的严酷考验之际,扼腕于“金榜题名时”受金钱所累而沦落为阶下囚之秋,我似乎有了那么一点点不自量力的冲动:人生无非婚恋、职场、成就三件事而已,何不就此入手也山寨出一篇所谓的小说出来?又不知历时几载,增删几次,也就分出了章节,居然就弄出了《情殇》、《官殇》和《心祭》这三卷不怎么成器的东西以佐证《金之魂》之观点了,就此,能不能达到目的确实还不怎么好说,反正决议就将本书命名为《金之魂》了,正在志得意满的时候,却发觉似乎有所不妥:因为,我那玩意儿能不能佐证我心目中的《金之魂》之观点暂且不说,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它是难于全部涵盖金之魂之内涵的。心灰意冷之下,又转念想到,故事以主人公杨柳生在大学、职场期间的行为为主线,通过杨柳生与他的初恋白板香和妻子孟逸之间的爱恨情仇,以图寻觅市场经济条件下金钱对人们的爱情观和职场行为影响的,按照时下时髦的起名法则,以主人公之名起名似乎倒也合乎行规,所以,又欲将本书命名为《香生逸》了。正在我犹豫于《金之魂》和《香生逸》之间的时候,突然惊奇的发现:故事中所涉人等恰巧还与一个就叫李刚的老爷子有涉,哪怕李刚他老人家并不是故事的主人公,毕竟与他有涉不是,何不取名为《李刚外传》以博取眼球呢?我正在为我的匠心独运而又沾沾自喜着的时候,一个声音马上又提醒我道:不妥,此举不妥,你想啊,李刚他老人家那可是名人呀,你怎么能侵犯了名人的姓名权?这时,一个声音又对我说,普天之下同名同姓的人多了去了,此李刚也绝非传说中的那李刚,况且你也没有以攻击他人为能事,只不过实录其事罢了,又与别人姓名权何涉?再者说了,李刚也仅仅只是个传说而已,不信你看看,普天之下那个人还没有点传说中的李刚他老人家的特点在身上?不说别的,单单就说望子成龙这一点吧,哪个为人父为人母的人还敢说,敢说他(她)不是如此想的?嘿嘿,这不就对了,李刚他老人家毕竟是个传说嘛,那干脆就将咱心目中的金之魂也像伏地魔一样做成一个魂器,并将它寄身于李刚他老人家的名下,以“外传”搪塞而博取眼球吧,哪怕此举它风险太大,俗话不是说了,富贵险中求嘛,此举不也正在进一步的佐证着咱《金之魂》的观点吗?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咱也就顾不了那么多了,下狠心还是将本书取名为《李刚外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