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一个忙好不好?”
她很着急,盛司遇难得见她这样要跳脚的模样。
“什么忙?”
“当我一天的男朋友!”
“……”
盛司遇没想到这就是她所谓的帮忙。
男人喉结微微滚动,菲薄的唇角若有似无的挑了下,“这不算帮忙。”
“嗯?”
“算我的荣幸。”
安歌心脏骤然紧缩了。
妈呀,这男人撩起人来,也太厉害了吧。
一个笑容,一句话,就暖到了安歌的心窝子!
她的焦躁瞬间被抚平,说了声‘谢谢’,安歌便开始回到卧房忙活。
换了身衣服,简单的收拾了下,给老爷子带了几瓶酒,又从抽屉里拿出五千块现金……
差不多了,她便跟着盛司遇一起出门。
安歌的外公住在郊外的一个小农家里,距离安歌家有将近四个小时的车程,即便来回很麻烦,安歌每个月还是会回去看望一下老人。
安歌很喜欢外公家。
那里风景秀丽,能看到大片的麦田,荷塘。
那里的山特别青,水特别澈,天特别蓝。
安歌曾想,等她老了,不为生活所迫,她一定要回到那里,安度晚年。
“停一下吧。”车子一路行驶,安歌突然侧头,向身边的男人说道。
盛司遇将车靠着乡间小路,停了下来。
安歌走下车,打开后备箱,从一个黑色的包包里,拿出了相机。
她爬上车顶,身子平躺,将相机举起,对准那片晴朗,没有一丝杂质的天空。
镜头里的蓝天,像是被水洗过一样澄净,阳光明晃晃的,有些刺眼。
安歌右手食指微微往下弯曲,轻按下了快门。
她盯着屏幕里的照片看了又看,唇角不经意间悄然流露着笑意。
许久,她才收起相机,回到车内。
“这里很漂亮,是不是?”安歌偏头,看着专心致志开车的男人,随口问了句。
他淡淡的嗯了一声。
安歌想,他从小就生活在纸醉金迷,红灯酒绿的大都市,这样的山山水水,应该很少见吧?
*
车程太漫长,安歌怕盛司遇开车会乏,所以有一下没一下的和他搭话,天南地北的说着。
“我大一那年放假回家,拍了一组家乡的照片去参加学校的摄影展,结果得了第一名,后来,学校又把我的照片拿去参加全国摄影展,虽然没得到好名次,但有一个来参展的大老板看中了我的照片,他是做度假村开发的,他说看了我的照片后,想在我们那建一个度假村……”
“不过我喜欢原生态的美,我总觉得,如果这些东西被破坏,被千篇一律的建筑取代,就会很乏味。”
盛司遇安静的听她说话。
越是深入了解安歌,他越觉得这个女人身上,藏着无穷无尽的魅力。
“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这件事情不了了之了。”
安歌顿了顿,又跳了个话题。
“我想等哪一天我彻底闲下来了,没有生活的困扰,我就要带着我的相机去很多地方。”
闻言,盛司遇侧过视线看了她一眼,她漂亮清澈的眸子里,好像有星光一样。
“你想去哪?”
“太多了,不过我最想去的地方,是撒哈拉沙漠!”
其实,安歌在这座城市早已经待厌了,不过却迟迟没能迈出说走就走的一步。
毕竟外公外婆年纪大了,弟弟还在念书,她有亲人需要照顾。
这是她的责任,也是她的束缚。
她想,如果有一天,她一无所有,或许,她会选择离开这座让她背负太多压力和痛苦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