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两百天?”
马爽爽先是一愣,接着歇斯底里的吼叫道:“你胡说!怎么可能不到两百天?我今年才十八岁!十八岁!”
五十个小时,马爽爽已经兑换了十次阳寿,换言之,去掉那些每次逐渐递增的几秒钟,她的寿命已经缩短了2000天多一点,也就是五年多。
虽然这两天她一直是浑浑噩噩,但大概时间还是知道的,她怎么也不明白,阳寿怎么忽然就没有了?
“十八岁?呵呵……你看看,你的样子,有哪一点像十八岁?”张先生语气中满是嘲弄。
嗤……
话音一落,马爽爽面前立刻出现了一面等身镜。
她看了一眼,目中露出浓浓的惊恐之色,随即吓得跌倒在地。
她根本不认识镜子里的那个人!
镜中的那个人,脸色憔悴,面上满布着褐色的老人斑,下巴上的皮肤已经失去弹性,软软的耷拉在枯瘦的脖子上。
她身体单薄而干瘦,褐黄色小腿上,青色血管纵横交错,鼓鼓胀胀,犹如一条条肥大的蚯蚓。
“不!这不是我,不是我……”
她的声音忽然也变得沙哑,仿佛被呼啸的山风撕裂成一缕一缕。
她看着自己瘦骨嶙峋的双手,老泪纵横,重复着先前的话语:“为什么?我才十八岁啊。”
“女士,按照生死簿记载,六年后,你将会死于一场意外,所以你的阳寿,原本就只剩下六年。”
张先生讥笑道:“再加上你这两天不停兑换寿命,已经将你体内的阳气消耗一空,所以你现在看起来,就是一个快死的老人而已。”
“我要死了?呵,我要死了。”
张先生的话,简直就是晴天霹雳,彻底打散了马爽爽最后一丝求生意志。
原先她还期盼着有奇迹出现,但现在,就算让她离开这里,又有什么用?
带着丑陋不堪的容颜,拖着行将就木的身体,还有仅仅不足两百天的寿命,那将会是一种比死更痛苦的煎熬!
马爽爽扭动苍老的头颅,很快,他就在房间的桌子上发现了一个果盘。
果盘里,放着世界各地的昂贵水果,每一种水果的价格,都是一个普通工薪家庭月收入的好几倍。
但她一口也没有吃过。
她伏在地上,慢慢向果盘爬了过去。
在她扭动的身躯上,依旧穿着路易威登的衣服,范思哲帽子,香奈儿的包,阿玛尼的高跟鞋。
可那又怎么样呢?
这些衣服,一样会脏,一样会皱,一样会破!
它们穿在一个丑逼身上,一样是丑的!
“想趁最后几分钟,吃一口从来没吃过的水果?哈哈哈……”张先生肆无忌惮的嘲笑着。
马爽爽充耳不闻,依旧艰难的爬行着。
一米,两米……
终于,她爬到了桌子旁,靠着桌腿,大口喘着粗气。
“吃吧,就剩五分钟了。”张先生的声音恰到好处的响起。
马爽爽艰难转身,把手伸向了果盘——
她拿起了果盘旁的水果刀!
她面露决然之色,对着自己的咽喉用力刺下:
“哥哥,我要走了,你要好好的。”
马爽爽再也受不了了,这种等死的煎熬,甚至比死亡,更甚!
将生命中最后一句话留给哥哥后,她选择了自尽。
铿——
但就在这时,异变陡生,一股淡淡的法力波动瞬间将马爽爽手中的水果刀打飞了。
“恶魔!你这个恶魔,连死,也不让我死吗?”马爽爽上半身也瘫软在地,握紧拳头,破口大骂。
“你刚才说什么?”张先生的声音传来,很显然,出手的是他。
马爽爽目中血光闪动:“我说,你是个恶魔!来啊,杀了我啊!”
“不是,前面一句,你有个哥哥?”张先生的语气充满疑惑。
马爽爽否认道:“我说的哥哥,是我的男朋友。”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马爽爽在保护她的哥哥。
“哦?是吗?我还以为你有机会活下来呢。”张先生说话的语气很怪。
马爽爽默然摇头:“你不要骗我了,就算你不再抽取我的寿命,就算你放我走,我又怎么活得下去?”
张先生自然明白马爽爽的意思,他说:“我可以抽取你的寿命,当然也能把寿命还给你,不过……”
“不过什么?”马爽爽猛的抬头。
“不过,前提是你真的有个哥哥。”张先生回答道。
“有!我有!我哥哥叫马良,他是一个特约记者,他现在去了……”
马爽爽是一个极度自私的人,在自知必死的情况下,她是可以保护马良,但只要出现生机……
没有谁,能和自己的命相提并论!
“那你有没有弟弟?”张先生打断了马爽爽对于马良行踪的介绍,转而又问起了另一个问题。
“弟弟?”马爽爽一愣。
张先生轻喝一声:“不准说谎!”
“没,没有。”马爽爽不敢撒谎,如实回答道。
“没有?没有弟弟?”
张先生怪叫道:“你怎么能没有弟弟?”
“我真的没有弟弟。”马爽爽重复道。
“那你为什么会接电话?等等!你为什么又要换手机号?”张先生心念陡转——
虽然他和马爽爽第一次通话后,就可以锁定她的气息,但第一次通话前,他也不知道目标人物究竟是谁。
“不是我!那个手机不是我的!”
马爽爽也瞬间明白过来:“你要找的是林雪暇,他有个弟弟!”
她连肠子都悔青了。
为什么要手贱接那个电话?
为什么要贪心假冒手机主人?
“把事情的经过详细告诉我,要是有一句话是假的,我立刻杀死你。”张先生冷声道。
马爽爽点头,和盘托出:“那天,我和林雪暇一起吃饭……”
说着她把散伙饭那天的事说了一遍,末了又补充道:“不信你现在就可以打那个电话,一定是林雪暇接的!”
“不用这么麻烦,你直接打给她,让她过来。”张先生吩咐道。
“好好。”
马爽爽连声答应,又颤巍巍的站起身,捡起先前被她扔到地上的手机,拨通了林雪暇的电话:“雪暇姐,我是爽爽。”
“嗯,有事吗?”林雪暇的声音传来。
马爽爽说:“能不能到我家来一趟?”
“有什么事吗?”
电话那头,林雪暇正准备跟弟弟一起出去吃晚餐,再加上她和马爽爽也不算太要好,自然要先问明缘由。
“我……我……”马爽爽一时想不到什么好借口,无论说什么,都有可能会被林雪暇拒绝。
“没事那就下次再聊吧,我现在有事。”林雪暇准备挂断电话。
“我撞鬼了!”情急之下,马爽爽脱口而出。
但刚一说完,她就狠狠的铲了自己一个耳光。
有鬼?
有鬼林雪暇怎么会来?
果不其然,林雪暇敷衍了一句,就立刻挂断了电话:“你等一下,我过会给你打过来。”
“蠢猪!你最好求神拜佛保佑她会来,否则,你也没必要活下去了!”张先生怒道。
铃铃铃……
“喂?”
手机铃声响起,马爽爽心头狂跳,生怕林雪暇说不来。
“爽爽吗?你别急,我马上过来。”林雪暇的声音传来。
“好……好,我……我等你。”马爽爽松了口气,语气发颤的回答道。
不过那一边的林雪暇却不知道原因,以为马爽爽只是害怕,于是安慰道:“没事的,我弟弟会捉鬼,你再撑一会,我们很快就来。”
“嗯。”
说完马爽爽挂断电话,又对着空无一人的房间说:“她马上就来。”
“嘿嘿!原来她弟弟会捉鬼,怪不得有恃无恐敢过来。”
张先生阴恻恻的声音传来:“看来我得小心点,可不能阴沟里翻了船。”
“既然你是找错人了,能先把我的阳寿还给我吗?”马爽爽小心翼翼的问。
“没问题,不过你得先配合我演一场好戏。”张先生话语中透露着一丝得意,似乎想到了什么好办法。
………………
“小洛,你真的有把握吗?”
另一边,林洛姐弟已经坐上了地铁四号线,林雪暇还是不放心,再一次询问道。
姐弟俩居住的平田小区离马爽爽家很近,就隔着一条江,而现在又是下班时间,所以坐地铁反而比打的更快。
“没事,包在我身上。”林洛点头。
林雪暇想了想,又说:“马爽爽家你去过,要不我就不去了吧?免得到时候拖后腿,再说了,我……我也怕。”
“不要紧,我能保护你,何况,你不是还有这个吗?”
林洛指着姐姐手上的戒指说:“我不可能一直待在你身边,要是你一个人撞鬼了怎么办?这次就当练习了。”
自从知道姐姐有可能是李师师后,林洛怎么看怎么觉得可疑,所以哪怕他对马爽爽的事根本就不怎么关心,但还是决定走一趟。
“好吧。”林雪暇的脸色看不出什么异样,俨然一副‘虽然很怕,还是相信弟弟’的样子。
不多时,两人来到了马爽爽家门口,严阵以待。
但就在这时,林雪暇的手机又响了,又是马爽爽打过来的,说她在她的新家里,然后用微信发了一个定位过来。
“算了,我们别去了。”
林雪暇一头雾水,定位的地址显示是在郊区扁担山附近——好好的市区不住,住到偏远的扁担山做什么?
怎么看怎么可疑。
“没关系,扁担山不是正好吗?有长生观的顾伯伯在,鬼怪能掀起什么浪来?”林洛故意把长生观三个字加强了语气,想看看姐姐的反应。
“你上次不是说顾伯伯闭关了吗?”林雪暇脸上看不出异常。
“是吗?忘记了。”林洛打了个哈哈,一笔带过。
………………
扁担山没有地铁,这次两人只好拦了辆的士。
一个小时后,太阳已经下山,夜幕慢慢降临,狭长的山脉历历在望。
不过山路越来越窄,的士已经开不进去了,于是两人只好付了车费,下车徒步而行。
好在目的地已经不远,按照定位上的显示,林洛估计再有十几分钟就应该到了。
“姐,别怕。”林洛打开手机的手电筒照亮山路。
林雪暇点头:“嗯,不怕。”
十几分钟很快就到了,不过当真正到达定位显示的地方时,姐弟俩都有点懵。
这是一栋上个世纪的老式红砖房,墙上的白色劣质水泥灰已经剥落了一大半,墙根刷着黄黑两色的油漆。
左侧的房间里开着灯,瓦数不大,昏黄昏黄的,勉强能够视物。
这是马爽爽的新家?
姐弟俩对视一眼,林洛眉头微皱,上前几步,用力拍了拍大门。
“你们终于来了!”马爽爽开门,大喜道。
林雪暇打了个招呼,又不解的问:“爽爽,这房子……”
“我知道房子很漂亮,进来再说吧。”马爽爽邀请姐弟俩进入了房子里。
“来,吃点水果。”马爽爽递过来一个果盘:“没见过吧?其实我也不知道这些水果的名字,不过他们有一个共同点——贵。”
林洛有些无语,果盘里明明就是三个苹果和两个鸭梨。
林洛拿起一个苹果,上下抛动着:“说吧,到底怎么回事?”
“我快死了。”
马爽爽叹了口气,将事情的经过完完整整的说了一遍。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她除了将张先生第一次电话就是打在她手机上,这一点做出改动外,其它的事,马爽爽说的都是真话。
“我活不了几个小时了,他告诉我,我的寿命已经不足两百天,只要他再来,我就会死。”马爽爽补充道。
“你找我们的目的是什么?希望我帮你对付他?”林洛继续问。
马爽爽点头:“没错,哥哥跟我说,前天在我们家,你亲自送走了那只叫做王娟娟的鬼魂。
只要你能帮我对付这只鬼,事成之后,这栋价值十六亿的豪宅,我分你一半。”
“十六亿?”林洛面色古怪——这破房子,能不能卖十六万都是未知数。
“对,不过你要是觉得不划算,也可以离开,我不会强求。”马爽爽接着说。
“答应,干嘛不答应,‘豪宅’呢。”林洛本来就是来撞鬼的,闻言也没有诸多推搪。
马爽爽面露喜色,用力点头:“小心点,他快来了。”
房间顿时沉默起来——
天花板上的老式灯泡灯散发着暗黄的光芒,稀疏的飞蛾和蚊虫围绕着,嗡嗡打转。
马爽爽坐立不安的坐在沙发上,林雪暇也睁大眼睛,滴溜溜的打量着四周。
气氛渐渐诡异起来,唯独林洛还是漫不经心抛动着手里的苹果。
“我去洗个手。”林洛看了马爽爽一眼,决定主动出击。
这只鬼胆子太小了,必须想办法把他引出来。
在各种鬼片里,去厕所遇到鬼的概率几乎是百分百,如果不是男一号,极有可能当场毙命。
厕所很小,就一个梳洗台和蹲坑的坑头,甚至连马桶都没有一个,狭窄逼仄的环境会给人一种极其压抑的感觉。
林洛走到梳洗台前,拧开水龙头,洗了个手,然后静静的看着身前镜子里的自己。
盯着看了整整三分钟,镜子里的自己既没有露出神秘的笑容,更没有从镜子里爬出来。
他又打来水龙头——还是水,没有变成红色的血液。
林洛眉头微皱,又走到角落蹲坑的坑头面前,等了一会儿后,不仅没见到有鬼从里面钻出来,反而感觉自己像个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