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那就……布丁?来一份奶油布丁?”
林蒙用询问的语气,艰难的做出了决定。
同时在心中暗暗咋舌:“三便士,我的天呐,这可真是一笔大开销。”
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做出这么重大的决定。
“好的,稍等。”
詹妮弗在菜单上划了一下,冲众人礼貌微笑,转身离开。
林蒙突然意识到,这是自己第一次和詹妮弗单独交谈。
虽然大家都在佩蒂老师的班上学习,但这个小小的、仅有二三十个学生的班级,也有自己的社会阶层。
像詹妮弗这样美丽、活泼的姑娘,无疑是整个班级最顶端的焦点。而自己这样一个相貌普通、家境贫困、性格内向的男孩子,注定属于底层某个没人关注的角落。
没过多久,一位男侍应生端着一只精致的玻璃盏碟放在他的面前。
林蒙见来的侍应生不是詹妮弗,心中暗暗有些遗憾:他觉得能和家人来黑珍珠餐厅吃饭是一件顶体面、出风头的事情,他很乐意在这样的情况下和詹妮弗交谈……不……在任何情况他都愿意和詹妮弗这样的姑娘交谈。
在这一刻,他突然有些理解,班上那些家境较好的男孩子穿了体面的新衣服后,为什么总是特别乐意出现在詹妮弗那样的漂亮姑娘面前。
遗憾归遗憾,他的注意力很快被面前碟子里那一小块,乳白色半透明的东西吸引。
用一旁的金属小勺子,挖了一点儿,放进嘴巴里。
很软,很甜。
这种感觉前所未有,给他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以至于很多年之后,他还一直清晰的记得。
这场欢乐的晚宴一直持续到深夜,谢绝了达弗朗叫一辆马车的提议。
于是,酒足饭饱的林蒙一家五口,在这个普通的夜晚,漫步在利努浦的街道上。
夫妻二人不停讨论着“达弗朗究竟有多少钱?”,“他是怎么赚到这些钱的?”,“如果林蒙毕业后,在工厂里找一份仓库管理员那样的工作,多久能赚到这么多钱?”
终于,在一家人走到租住的那间公寓楼下时,林蒙的父母达成了共识,决定等今年六月底,林蒙从教会学校毕业后就和达弗朗去西部赚钱。
……
月光从窗外照进屋里,
一个少年坐在冰冷的地板上,借着月光用一支细描笔,仔细的在一个巴掌大小的火柴盒上勾画着。
蘸着墨汁的笔尖一下一下的落在纸盒上,仅仅几个呼吸之间,一个标准精美的复杂图案,随着笔尖的滑动,浮现在火柴盒上。
呼……
又完成一个,林蒙随手把它放进角落里一个装满完工的纸盒的箩筐中。
他扭动两下有些僵硬的脖子,伸了个懒腰,环顾四周:靠窗的空地上,摆着浆糊、硬纸壳等乱糟糟的杂物。
房间右边摆着一张分上下铺的高低床,下铺隐约传来林蒙父亲的鼾声,和母亲的梦呓。
房间左侧瘸了一只脚,需要垫半块砖头才能平衡站立的橱柜里,既放衣物,又放锅碗瓢盆,放着这个贫穷的家庭几乎所有的家当。
这就是,林蒙生活了多年的家。
这一刻,林蒙突然觉得他所熟悉的这一切,就像一个牢笼禁锢住了他,让他有一种迫切的、想要逃离的冲动。
涂绘的工作,一直持续到后半夜,林蒙才钻进铺在地上的被窝里,靠着已经睡着的弟弟,沉沉地睡去。
睡梦里,他梦见自己成了一个像达弗朗叔叔那样的阔佬,穿着一件讲究的西装,坐在黑珍珠餐厅里,面前的桌上摆满了各种美食,周围的人都在向他祝贺,说着恭维的话,一个美丽的姑娘穿着漂亮的裙子向他缓缓走来。
一旁达弗朗叔叔告诉他,这个姑娘将要成为他的新娘,他激动的站起身来,想要看清那人的模样,却发现是和自己一个班上,那个叫詹妮弗的姑娘。
……
糟糕的睡眠,让林蒙第二天在学校里上课时精神恍惚,被佩蒂老师提溜着站起来,狠狠地训斥了一顿。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林蒙的生活依旧和往常一样,每天去学校上课,偶尔在教室遇到詹妮弗,想要上前打个招呼,又不知道该说什么,而对方似乎也并没有想要搭理自己的样子,便默默地放弃了。
晚上回来继续帮母亲糊纸盒子,照旧吃着抹了点盐巴的水煮土豆做午饭,晚餐则是粗糙发酸的黑面包,偶尔能在餐桌上见到一点荤腥。
就在林蒙老老实的念完了,他在教会学校最后几个月的课程,并顺利的通过了一场形式大于实质的毕业考试后。
那位达弗朗叔叔再次来到利努浦,要带林蒙去美吉尼亚州。
这一天林蒙父亲又和工头请了一整天的假。
这个没有念过什么书,靠着出卖力气养活家人的中年男人,佝偻着背,一脸严肃的反复叮嘱林蒙,要时刻像一个正派的绅士那样要求自己,老老实实干活,别和其他人起争执,别贪小便宜,遇到事情多忍让。
林蒙的母亲则要他多注意身体,吃好睡好,遇到什么事情一定要和达弗朗叔叔说,要听达弗朗叔叔的话,记得有机会就托人给家里寄封信。
林蒙只带了一个不大的包裹,里面装着母亲昨晚挑出来的几件还能穿得上的衣服,剩下的都留给了弟弟妹妹。
在马车上,看着父母的身影渐渐消失在街头,林蒙咬紧了嘴唇,努力不让自己眼眶中的泪水流出来。
第一次出远门,对于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来说,是一件充斥着伤感和迷茫的事情。
……
利努浦并不算大,从贫民区到城北的火车站只隔了两三个街区,马车大概行驶了一刻钟的功夫,便停在了一个广场边上。
林蒙将他那个不大的包裹抗在肩上,局促不安的跟在达弗朗叔叔身后。
利努浦的火车站的候车大厅,是一个巨大的穹顶建筑,车站里人来人往,俩人不得不紧紧挨着以免走散。
达弗朗带着林蒙去柜台,买了两张去美吉尼亚的三等坐车票——即使是三等座,每张也要一先令五便士。
通过检票口,上了站台。
“哦,还有两个小时才开车。”
达弗朗叔叔掏出上衣口袋里的怀表,啪的一下弹开,看了看时间,皱着眉头向林蒙建议到:“我看咱们不如去买点儿东西留着路上吃,毕竟咱们得在车里待上三天,这趟列车上的东西又贵又难吃。”
达弗朗是个讲究体面的中年绅士。
他额头饱满,黑发棕瞳,相貌上和林蒙父亲有几分相似,但和总是佝偻着背、局促不安的父亲相比,他挺拔的背脊、嘴角微微上翘,显得有些轻浮却十分自信。
林蒙的包裹里除了几件旧衣服,还有一块大约两磅重的黑面包,足够他吃很久。但想起上车前母亲的叮嘱,没有多说什么,而是老实地跟在他身后,向着站台上停着的一辆售卖熟食的手推车走去。
“麻烦,给我一磅迷迭香风味的牛肉香肠,再来一些面包干。”
达弗朗等着售货员打包东西的时候,扭过头来看着林蒙,问到:“你不好奇嘛?关于美吉尼亚,关于西部,还有你未来的工作,生活……我亲爱的侄子,你好像不怎么爱说话?”
“啊?我……我不知道该问什么。”
“什么都可以,随便聊聊,咱们得打发一下时间,毕竟距离发车还有两……一小时五十七分钟。”
达弗朗从售货员手里接过东西,带着林蒙在站台上找了个空着的长椅坐下,然后就自顾自地对着一脸懵懂的侄子吹嘘起,他在西部淘金的发家史。